918博天堂(中国)搜狗百科

      官方微信
      校园警务热线:0632-1234567  手机短信平台:123456789
     
    您现在的位置:918博天堂 - 安全管理处 - 消防管理 - 关于加强918博天堂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
    关于加强918博天堂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
    添加日期:2018/9/18 15:25:30 来源:安全管理处 浏览次数:2466次

    关于加强918博天堂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918博天堂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根据《消防法》和《关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2年61号令),制定本规定(暂行)。

    第二条  各部门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918博天堂消防安全。

    第三条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负总责,要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人。

    第四条  918博天堂每年与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定消防责任书。实行部门“自我管理”的原则,即:责任自负,安全自查,隐患自除,风险自担。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安全管理处是918博天堂消防的主管部门。负责全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在师生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灭火、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对全院消防安全重点部门、部位要定期检查,对非重点部门、部位要不定期抽查。建立健全防火档案,认真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第六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的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管理服务等活动统筹安排;

    (二)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各种问题;  

    (三)组织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实施演练。重点部门至少每半年一次,其他部门至少每年一次。

    第七条  各部门要确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落实下列消防安全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二)本部门辖区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要确保完好有效,疏散通口和安全出口要确保畅通无阻。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  下列部位是918博天堂院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应按照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食堂(餐厅)、超市、礼堂及会议室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学生宿舍;

    (三)广播室、总机房、复印部;

    (四)图书馆、档案室、财务室、各部门资料室以及其它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五)配电室、各种车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

    (六)重点的教研科研部门、办公楼、实验楼和其他实验实习场所。

    第九条  安全管理处要确定专职消防管理人。消防安全重点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报安全管理处备案。

    第十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验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一旦发生火灾,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及时疏散人员,邻近部门应当给予支援。火灾消除后,起火部门要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处专职消防员和被列为消防安全重点的部门要实行每日巡查,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组织防火巡查。防火巡查要填写检查记录。巡查人员和被检查部位负责人要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四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十三条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部门,要责成有关人员当即改正。

    第十四条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用整改。

    第十五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要将整改方案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十六条  对于公安消防机构或918博天堂专职消防人员,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送公安消防机构或918博天堂安全管理处

    第五章  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

    第十七条  需配备、充装、报废消防器材的部门,要提出申请,交安全管理处审核汇总。安全管理处根据审核情况,向918博天堂分管领导提交所需资金情况的报告,918博天堂领导审批后由安全管理处组织统一购买、充装、配发和批准报废,并将报废器材上交地方消防部门,各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或改变建筑用途工程的消防设施,须经地方消防部门与918博天堂安全管理处同时验收合格,并履行与使用部门器材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如因故未进行验收,工程负责单位可在工程完工后,将工程连同消防设施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一并交使用部门。使用部门必须认真保管,不得损坏和丢失。待进行消防验收后再履行交接手续,损坏和丢失的由使用部门负责。

    第十九条  配置到各部门所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损害、谁包赔”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  各教学楼内(包括平房教室和实验实习场所)的公共消防设施,由教学工作处与辖区部门的责任人签订消防器材管理责任书,共同负责保管。

    学生宿舍区的消防设施由学生工作处确定专人负责保管;

    食堂、餐厅消防设施由食堂管理处确定专人保管;

    配电室、仓库、维修工作室消防设施由后勤处确定专人保管;

    室外消防栓及门卫、自行车棚的消防设施由安全管理处确定专人管理;

    918博天堂机关办公场所、档案室、会议室、接待室、打印室的消防设施由918博天堂办公室确定专人保管;

    外来各经营单位、摊位消防设施由918博天堂主管单位确定专人管理;

    家属宿舍消防设施由总务处或物业部门管理。

    第二十一条  918博天堂其它重点部位及各实验实习场所、资料室、图书馆、财务室等部位配备的灭火器和室内消防栓,由所在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第二十二条  安全管理处专职消防员要协助各部门维护918博天堂的公共消防设施,对配发到各部位的消防器材进行登记造册,与部门负责人签定消防设施管理责任书。

    第二十三条  新建、扩建工程竣工后,工程负责单位要在五日内向安全管理处工程消防系统资料, 明确安全责任人,建立消防档案。

    第二十四条  校园内所有公共消防用水管网及设施如有损坏,安全管理处要派人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核实,并通知后勤处,后勤处要以最快的速度组织抢修。

    第二十五条  因对消防器材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无故喷撒的,按损失价值双倍处罚,罚金由所在部门责成直接责任人交918博天堂财务处,查不出直接责任人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  造成损坏、损失消防器材设施的费用,个人或部门必须在事后10日内交918博天堂财务处。逾期不交的,由财务处从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工资中扣除,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消防法》和918博天堂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七条  埋压、圈占消防栓、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擅自挪用损坏、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部门和个人,处警告或者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拒不执行者,交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处理。

    第六章  消防安全教育与奖惩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重点部门应当对每位员工每年进行至少两次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九条  消防重点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包括本部门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义务消防人员情况,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三十条  918博天堂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评比。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第三十一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应予表彰奖励:

    (一)高度重视并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二)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各项制度落实显著,长期以来无火灾发生;

    (三)在平时工作中能够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积极采取措施未酿成后果;

    (四)在火险扑救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

    第三十二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批评、处分、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有关消防安全制度;

    (二)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定;

    (三)对各级监督部门发现、提出的隐患不予整改;

    (四)对消防安全工作不重视,致使发生火灾或酿成较大火灾事故。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暂行)由安全管理处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918博天堂

                                                                20189月1日

    版权所有:918博天堂 | 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北辛东路5008号 | 邮编:277599 | 电话:0632-5823992 | 技术支持:滕州信息港